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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离婚的看过来,这8种“多分财产”情况让你不吃亏 世界热资讯

2023-06-28 19:19:15    来源:法务网

婚外情,算是婚姻中的致命伤,也因此,绝大多数人对出轨男人和第三者深恶痛绝,哪怕自己没有遭遇过,都会同仇敌忾。前些天,石家庄就发生了一起「热心群众帮原配捉第三者」的爽剧事件。事情是这样的:一女子带着一儿一女两个孩子闲逛,谁知当面撞见了丈夫开着车,车上还载着一个陌生女人。女子上前,一把抓住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第三者的头发,紧接着丈夫猛地加速,硬生生将妻子拖行了二三十米,看得围观群众心惊肉跳。大概是怕出人命,丈夫停了车,并要求妻子松开第三者的头发,有事儿回家说。妻子悲愤不已,“我就在这会儿说,我不和你回家,回家你就要打我,你打我的还少吗?”“俩孩子多大了?我给过你多少机会了?我一边上班一边摆夜市,这车还是我给你买的!你竟然拿去养情人?”热心群众一听,纷纷录频取证,女子趁此机会告诉丈夫自己的离婚条件:“房子车子,还有老家的一套房子,给我,俩孩子必须跟着我!”后续警察来了,疏散了现场,把各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这起案件才算告一段落。其实看完这个案件,第三者固然是那个该打的人,但罪魁祸首不止她,还有背叛婚姻的男人。而暴力吵闹不仅于事无补,还容易让自己陷入更大困境。

01出轨不等于净身出户

讲一个我曾经办理的一个案子。当事人某天发现丈夫出轨后,一时冲动请了私家侦探跟踪丈夫,还拍了许多艳照,尺度都不小。当她带着这些所谓的“证据”到所里时,直接来一句:“律师,你能让他净身出户吗?”我等她情绪平复下来后,告诉她:“这些确实是证明对方出轨的有利证据,但是,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对方净身出户。”当事人一脸不惑,瞪大了眼睛,“有没有搞错,那我不是白忙乎了?”我笑笑,示意她安静,“虽然我们做不到让对方净身出户,但是,如果从这些方面入手,我们还是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多分财产的。”那怎么才能多分财产呢?很多人想到的是签订一份忠诚协议。比如,“xxx出轨了,离婚净身出户,孩子和财产都归妻子”。


【资料图】

我经常听到这样的消息,甚至站在道德层面去批判出轨方,觉得都是因为他们的过错才导致家庭破裂,理应受到惩罚,净身出户也不为过!

实际上,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任何一条规定,一方出轨离婚,需要判定其净身出户。

当然,也有人因为出轨净身出户的,这通常不是通过法院判决的结果,而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比如出轨方良心发现,自愿放弃财产。那么,当伴侣在外有了婚外情,如何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不让对方发现你已经知道TA的婚外情● 搜集婚外情证据,这是用来争取权益的筹码● 建议签署婚内财产协议,内容上写明不动产(房)、动产(车)、存款等的分配问题,最后签字盖章,该协议就有效。

02

第三者携女争遗产

原配拒做亲子鉴定

男人婚外情有私生子,恐怕是原配最怕的事情了。之前我和家理律师团队处理过一起“私生子争遗产”的案子。当事人的丈夫遗嘱还没来得及订立,便突发疾病去世,留下一套价值3000万的房子,上百万的车子。她本想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没想到冒出来个私生子,一连状告了4人,分别是自己的爷爷奶奶、同父异母的哥哥以及当事人。当时第三者在法庭上出示一系列证据: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健康检查记录卡等。虽然儿子是非婚生子,但他是当事人丈夫的亲生儿子,有权享有死者的遗产继承权。

为此,当事人拒做亲子鉴定,但她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后来我和律师团队凭借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搜集大量材料后,从中找准本案的突破点,一举为当事人争取到较多的财产,而私生子只分得少许财产。

现实生活中,我相信很多原配不想让私生子继承家产,特别是一些大额财产。

基于此我有以下两种建议:

关于私生子,那就先查明这个私生子的身份真实性。

如果确定了,那也可以让他尽量少分遗产。

该怎么做呢?

基于《民法典》第1130条第4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被继承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遗产。还有一点是基于风险预警,你可以提前做的是:作为妻子,如果你知道老公一直在外面不老实,就要提前做好准备,你可以和他要求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都可以约定为你个人所有,与他无关。这样在他去世后,之前协议给你的财产,就不再是他的遗产,私生子也就继承不了。

03

多分财产的几种情形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当婚姻走向尽头的时候,很多夫妻还是反目成仇、对簿公堂了,而财产分割问题则是引发离婚诉讼的主要原因之一。

男女双方一旦步入了婚姻的殿堂,那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全部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有约定的除外。

从法律层面而言,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然而在离婚诉讼中,法院还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量。

在我国,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法院是可以在离婚财产分割上作出相应倾斜: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

离婚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五种情形,即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1、隐藏是指将财产藏匿起来,不让他人发现,使另一方无法获知财产的所在从而无法控制;2、转移是指私自将财产移往他处,或将资金取出移往其他账户,脱离另一方的掌握;变卖是指将财产折价卖给他人;3、毁损是指采用打碎、拆卸、涂抹等破坏性手段使物品失去原貌,失去或者部分失去原来具有的使用价值和价值;4、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任意浪费;5、伪造债务是指制造内容虚假的债务凭证,包括合同、欠条等,并将所涉共同财产据为己有。

除了上述五种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情形,实务中还有三种可以酌情多分的情形:

→ 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

“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财产分割中,法官会考虑一方的过错大小以及财产情况作出酌情倾斜,但不会显示公平,更不会影响过错一方的日常生活。

→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意味着财产分割时不得侵害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以便尽可能地减轻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带来的影响和伤害。

→照顾生活困难一方

《民法典》第1090规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而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也属于生活困难。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即便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也有给予适当帮助的义务,因此财产分割时,可以提出上述情形,请法院给予适当照顾。

法律可以保障权利,却不能保鲜爱情,当在婚姻中遭遇“背叛”,建议大家及时咨询婚姻律师,让律师介入处理,以便搜集更多利于多分财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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